为落实财政部《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县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切实履行采购人主体责任,优化我县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按照内财购【2021】19号文件《内黄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于2022年12月5日至12月20日对2022年申报的五个单位的5个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将检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各预算单位建立了政府采购专管机制
抽查的五个预算单位皆按照文件要求建立了政府采购专管机制,由专人管理政府采购各项事宜。
二、各预算单位能够合理确定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
抽查的五个预算单位五个项目经检查各单位采购需求都能够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国家强制性标准,遵循预算、资产和财务等相关管理制度、进行了市场调查,采购需求清楚明了。采购实施计划能够充分考虑采购活动必要的实施时间,合理安排采购活动的实施;能够依法依规选定代理机构按照采购需求特点,合理选择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定价方式、落实节能环保采购等相关政策。
三、各单位建立了政府采购需求审查工作机制
抽查的五个预算单位建立了政府采购需求审查工作机制。在采购活动开始前,针对采购需求管理中的重点风险事项,对采购需求和实施计划进行审查。
四、存在问题
由于此项工作2022年系统未进行强制上传 ,各单位按照要求做了基本工作,但不够重视,档案资料保存不够完整。
五、整改意见和建议
1、规范政府采购需求及其他资料的档案管理工作。
2、建议每个政府采购项目都要填写《政府采购需求调查表》,需要报财政部门的,申报计划时做为附件上传,不需要报的本单位作为档案资料保存。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