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财政局关于对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

安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023-06-29 00:00:00

河南聪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豫财购〔2022〕7号)工作部署,市财政局对2022年代理机构执业情况监督评价过程中,发现你公司代理的安阳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安阳东正寺桥文物建筑修缮保护工程项目(安县磋商采购-2022-28)存在问题,现就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要求通知如下:

一、存在问题

经查发现,你公司委托代理协议未体现“明示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

上述问题不符合《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8〕2号)第十三条 “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办理采购事宜,应当与采购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采购代理范围、权限、期限、档案保存、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协议解除及终止、违约责任等具体事项,约定双方权利义务”之规定。

二、整改要求

请你公司对此问题引起高度重视,以检查为契机,以问题为导向,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立行立改,并杜绝同类问题出现。同时,进一步加强代理政府采购活动业务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代理政府采购人员的业务水平,督促代理政府采购业务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加强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学习,指导采购人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业务,从源头上堵塞政府采购管理漏洞,依法依规开展代理政府采购活动,并请你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送我局。

 

       安阳县财政局

                                   2022年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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