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立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豫财购〔2022〕7号)工作部署,市财政局对2022年代理机构执业情况监督评价过程中,发现你公司代理的个别项目存在问题,现就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要求通知如下:
一、 存在问题
经查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1、招标文件中对于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已在采购文件中规定但未以醒目的方式标明,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二十条对于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并以醒目的方式标明。
2、资料汇编中未附招标文件。
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相关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政府采购项目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应当妥善保存,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估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二、 整改要求
针对上述问题,请你公司对此高度重视,以检查为契机,以问题为导向,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立行立改,并杜绝同类问题出现。同时,进一步加强代理政府采购活动业务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代理政府采购人员的业务水平,督促代理政府采购业务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加强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学习,指导采购人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业务,从源头上堵塞政府采购管理漏洞,依法依规开展代理政府采购活动,并请你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送我局。
内黄县财政局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