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豫财购〔2022〕7号)工作部署,市财政局对2022年代理机构执业情况监督评价过程中,发现你公司代理的个别项目存在问题,现就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要求通知如下:
一、 存在问题
经查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1、采购文件技术参数中出现规格型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六)款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的规定。
2、采购文件中要求提供生产厂家加盖公章,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八)款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规定。
3、信息公告中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联系人不是具体工作人员姓名,不符合《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中项目联系方式应为“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的格式内容要求。
4、招标文件中对于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已在采购文件中规定但未以醒目的方式标明,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二十条对于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并以醒目的方式标明。
二、 整改要求
针对上述问题,请你公司对此高度重视,以检查为契机,以问题为导向,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立行立改,并杜绝同类问题出现。同时,进一步加强代理政府采购活动业务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代理政府采购人员的业促代理政府采购业务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加强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学习,指导采购人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业务,从源头上堵塞政府采购管理漏洞,依法依规开展代理政府采购活动,并请你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送我局。
内黄县财政局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