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区财政局关于2023年度采购人专项监督检查结果的公告

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政府公共采购办公室 2023-06-29 00:00:00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区直相关单位:

为加强我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质效和资金使用效益,优化政府采购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九条,财政局随机从级预算单位抽取5家单位开展采购人专项监督检查,分别是鹤山区教育体育局、鹤山区城市管理局、鹤山区民政局、鹤山区行政事务管理局、鹤壁工业中专,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现将检查结果公告如下:

从检查结果来看,各单位均能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搭建较为完整的政府采购工作内部框架,较好的履行采购人主体职责,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存在未按规定及时公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的情况;

(二)存在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的情况,如超期付款、未按合同约定的款项支付;

(三)存在档案管理欠缺规范性的情况,如档案室缺少必要的防火防潮设施、档案存放不规范等问题;

(四)存在采购时间过长,效率较低的问题。

针对此次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财政局已向各被检查单位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查找原因,限期作出整改。各采购单位已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了整改。

                            

                                                   2023628

广告
意见反馈
反馈类型:
问题描述:
0/500
联系方式:
0/30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