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 》(豫财购〔2022〕7号)工作部署,市财政局对2021年代理机构执业情况监督评价过程中,发现你公司代理的北关区曙光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设备采购项目(安北采购竞谈-2021-114)存在问题,现就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要求通知如下:
一、存在问题
经查发现,你公司存在“采购需求制定管理制度”其他制度制定不细,无可操作性;未建立完备的工作纪律、业务范围、岗位分离及制衡等内控管理制度和建立完备的法务、财务等其他日常管理制度”。委托代理协议未体现“明示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
上述问题不符合财政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二章第七条“(三)内部监督管理制度”;第三章第十一条“(二)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第十三条“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办理采购事宜,应当与采购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采购代理范围、权限、期限、档案保存、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协议解除及终止、违约责任等具体事项,约定双方权利义务”之规定。
二、整改要求
请你公司对以检查为契机,以问题为导向,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立行立改,并杜绝同类问题出现。同时,进一步加强代理政府采购活动业务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代理政府采购人员的业务水平,督促代理政府采购业务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加强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学习,指导采购人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业务,从源头上堵塞政府采购管理漏洞,依法依规开展代理政府采购活动,并请你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我局,发送至邮箱aybgqcgb@163.com。
北关区财政局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