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河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政府采购采购人需求管理检查工作的通知

湛河区财政局 2023-06-30 00:00:00

曹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为认真落实《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 22号),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采购人主体责任,做好我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工作、规范政府采购采购人行为,现对2022年政府采购采购人需求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范围为2021年度发布政府采购公告的项目,选取不少于10家单位进行检查,每家单位检查项目不少于3个,不足3个的,将该单位项目全部纳入检查范围,检查项目包括各采购方式的政府采购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检查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以及有关制度办法和规范性文件等。
    二、检查内容
本次监督检查结合《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突出采购需求管理、绩效管理等改革要求。检查内容应涵盖政府采购活动的全过程,包括政府采购内控制度、政府采购需求、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委托代理、进口核准、方式变更、信息公告、中标成交、合同管理、质疑答复等10个环节。
    三、检查时间
监督检查时间从2022年7月开始,2022年11月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行检查阶段(7月10日-8月10日)
被检查单位根据通知要求,整理被抽检采购项目所有相关档案资料,并对2021年度执业情况形成自查报告,一并报送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二)书面审查阶段(8月11日-9月11日)
检查组对被检查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书面审查,初步掌握采购项目的执行情况,编制工作底稿。
   (三)现场检查阶段(9月12日-10月20日)
结合书面审查发现的问题,检查工作组进一步到被检查单位实施现场检查,与被检查单位沟通,并签字盖章确认工作底稿。
   (四)处理处罚阶段(10月23日-11月10日)
针对检查发现的违规线索进行延伸检查,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处罚。并将检查结果全面公开。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及其配套制度办法,做好自查工作。
    2.被检查到的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配合检查工作,要积极配合检查,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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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需求管理抽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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