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长招采公字【2023】007号二、项目名称:
长葛市教育体育局2022年学前教育幼儿园教学设备及教玩具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市辖区郑东新区平安大道189号正商环湖国际13层1306号
法定代表人:高金营
代理人及联系电话:吴培 13273809068
被投诉人一:长葛市教育体育局
地址:长葛市商务区10号楼5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石女士 0374-6110218
被投诉人二: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长葛市葛天大道东段商务区6号楼4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一部 0374-6189379
四、投诉事项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投诉事项一至四项,共计8项参数的设置属于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2:评分办法-供应商综合实力有失参数公平公正性。
投诉请求:(1)删除投诉内容中排他性条款。(2)依法依纪给予相关责任人、相关责任单位处罚。
五、审查结果
经审核投诉书、招标文件等材料及专家组论证,形成以下意见:
(一)事项一:该项表述中具有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的倾向。
(二)事项二:该项表述中共四项具有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的倾向。
(三)事项三:该项表述中共两项具有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的倾向。
(四)事项四:该项表述中共两项具有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的倾向。
(五)事项五:该项评分表述符合相关要求。
六、处理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依法作出以下处理决定:投诉事项一、二、三、四项成立,投诉事项五不成立,该项目应修改采购文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投诉人如对上述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长葛市人民政府或许昌市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长葛市财政局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