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各单位、乡镇(街道)办事处:
为落实财政部《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以下简称《办法》)精神,根据《安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安财购〔2021〕17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切实履行采购人主体责任,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我局于2023年6月完成了我区 2023年上半年度采购人采购需求管理情况的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1、采购人在采购项目时制定了采购需求表、采购计划表、风险控制表,但是存在填报不规范、不完整等问题。
2、个别项目没有进行采购需求调查。
3、采购需求对实现项目采购目标的所有技术、商务要求以及功能和质量指标的设置可能影响供应商报价和项目实施风险的因素考虑不全面等。
安阳市龙安区财政局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