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上半年郑东新区政府采购信息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计划财政局 2023-06-30 00:00:00

为了规范郑东新区政府采购信息发布行为,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对2023年1-6月郑东新区政府采购项目公告信息进行全面检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范围为2023年1-6月已完成合同备案并在“郑东新区政府采购网”发布相关采购信息公告的政府采购项目。本次检查涉及4家预算单位、4家代理机构。

二、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对项目采购意向公开、采购需求、采购公告、中标(成交)公告、合同签订、合同备案以及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等方面开展。(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三、抽查存在的具体问题

(一)采购需求未按照要求进行编制

采购需求未严格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要求编制,如:未明确需求调查对象、采购需求未明确技术要求等。(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二)采购公告、中标(成交)公告未按照规定发布

采购公告未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要求,如:采购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有误、采购公告中采购需求不完善、中标(成交)公告评审专家未标明采购人代表。(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三)采购合同未及时公告及备案

采购合同公告及备案未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告及备案”。(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四、整改要求

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请相关单位(机构)根据所列示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并确保不再发生。请各预算单位和相关代理机构引以为戒,高度重视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工作,认真学习落实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有关要求,增强法律意识,全面提升业务水平。

郑东新区财政局(审计局)

2023年6月30日

  • 2023年上半年郑东新区政府采购信息检查情况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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