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预算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的监督管理,保障供应商合法权益,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现将我局开展的政府采购项目合同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县采购单位2022年全年以及2023年上半年所有政府采购项目,抽查比例100%。
二、监督检查情况及处理情况
1、合同内容签订要素缺失。
2、合同付款节点含糊,未执行按照相关政策文件。
3、未明确验收条件。
4、合同备案不及时。
对以上采购合同存在问题的项目,责令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限期整改。
三、有关要求
1、各采购单位要切实履行好采购人主体责任,强化思想认识,提高签订合同工作效率,增加供应商满意度、获得感。
2、各采购单位要严格实行政府采购专人制度,对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从采购预算编制、采购意向公开、采购需求确定、采购实施过程等各环节,紧盯时间节点,提高采购效率,切实优化我区营商环境。
3、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加强监督管理,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督促采购人、代理机构和供应商进行合同签订及备案工作。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