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我县2023年1-6月份采购单位采购需求管理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将监督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监督检查范围针对2023年1-6月份开展的政府采购项目采取书面审查、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检查内容包括采购人内部控制管理制度、采购计划编制、采购需求制定等事项。
二、检查结果
采购人采购需求基本符合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和国家有关规定,基本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及相关管理规章制度。 整体来讲被抽检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管理情况较好,在商务要求、技术要求详细、实施计划书编制方面相对完整、审查意见符合规定,但部分单位未高度重视采购需求管理工作,未将采购需求管理作为政府采购内控管理的重要内容,相关管理制度不够健全。
三、检查意见和建议
采购单位责任人应当加强将采购需求管理作为政府采购内控管理的重要内容的形态意识,进一步建立健全采购需求管理制度,细化工作要求和执行标准,明确单位内部岗位权限和职责,有针对性地提出应对措施和替代方案,从源头上防范和避免各种风险的发生。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