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财税金融工作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3年第1号)

濮阳高新技术开发区 2023-07-06 00:00:00

一、项目编号:濮开招标采购-2023-7

二、项目名称: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慧开发区(智慧园区)项目一期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北环路40号院1号楼,邮编:450000

被投诉人: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河南省濮阳市中原路440号,邮编:457000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慧开发区(智慧园区)项目一期(编号:濮开招标采购-2023-7)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并进行审查。

投诉事项1:我公司参与投标价格最低,技术、服务最优究竟失分在什么地方?

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中指出评标专家评定方式:从河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根据招标文件计分办法及中标公告中公布的评标委员会名单,疑该项目评标专家于聚然不是随机抽取,请提供该项目5名评标专家的抽取流程记录相关资料。

投诉事项3:根据濮财购〔202114号濮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采购人代表管理的通知,采购人代表原则上为本单位在岗职工,(因项目技术负责、专业性强本单位难以确定合适采购人代表,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应当优先聘请政府采购专家库的专家作为采购人代表)。请提供报主管预算单位审批相关资料。

投诉请求:中标无效、重新组织招标。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投诉事项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政府采购招标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该项目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经审查该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审资料,其评分方法和评分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投诉事项2该项目评标专家抽取,是在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内完成抽取过程。抽取过程相关资料完备,符合《河南省省级政府采购评标专家抽取办法》(豫财购〔200227号)的规定,不存在非随机抽取现象。

投诉事项3经审查,该项目中,被投诉人委托的采购人代表,均为河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成员,经过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并授权委托。符合《濮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采购人代表管理的通知》(濮财购〔202114号)的规定。

综上,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二十九条第(二)条规定,本机关依法作出以下处理决定:投诉事项123,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财税金融工作局

202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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