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监督代理机构执业行为,促进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落实,切实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通过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我局对2023年4-6月份16个预算单位已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了抽查,抽查项目涵盖政府采购货物、服务和采购工程,共计抽查项目24个,相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11家。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信息公告内容检查
1、采购意向公开。
检查的24个项目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均符合要求,均能按照“采购标的名称,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采购标的数量,以及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县直各预算单位、各乡镇(街道)财政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时限等”要求完整、准确填写。
2、
采购公告发布情况。
被检查项目在发布招标公告都能按照(财办库〔2020〕50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的通知》规定格式发布采购信息。3、
采购结果公告。
在结果公告效率方面,检查的24个项目均能够及时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提高采购效率, 其中,6个项目在评审结束当日即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18个项目在1个工作日内发布。天马盛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西峡县双龙镇人民政府西峡县双龙镇2023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在采购结果公告中未公示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采购文件编制
检查项目中,各预算单位均能通过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等措施积极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且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价格扣除、政策加分等上限优惠措施。
三、合同管理方面
1、合同签订。
抽查的16个采购单位中,大多数单位都能够按照我县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及时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积极提高采购效率。其中,9个项目在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当日签订合同,8个项目在1个工作日签订合同,5个项目在2个工作日签订合同。“西峡县教育体育局标准化考场建设采购项目”合同签订时间超出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的合同签订时间。2、合同公告及备案。
我县依据营商环境优化要求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完成,同时在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完成合同备案。检查24个项目中总计24份合同,8份合同在签订当天完成合同公告及备案,5份合同在签订的次日完成合同公告及备案,其余合同在签订2工作日内完成合同公告及备案。四、网上商城供应商执业情况
目前,入驻网上商城西峡本地电商22家,今年新入网本地供应商7家,市场竞争能力进一步增强,采购价格大幅下降,采购成本得到节约,业务开展情况良好。4-6月份目前成交订单38笔,金额96.166万元。
五、代理机构收费监督检查情况
11家代理中介机构代理的24个政府采购项目中,均在中标公告中公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没有发现其他违规收费和不合理收费情况。
六、有关要求
1、严格落实政策。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按照规定要求积极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对未预留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自2022年7月1日对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执行20%的上限标准。各预算单位要切实履行好采购主体责任,规范、择优选择执业水平高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加强单位内控管理,建立对采购文件的内部审核责任制,同时强化对代理机构执业行为的监督和考核。代理机构要严格按照确定的采购需求认真编制采购文件,并加强对采购文件、信息公告等内容的审核,切实提高执业能力和采购效率。2、建立长效机制。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专人管理制度,由专人专门负责政府采购工作。同时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强化内控管理,从采购预算编制、政府采购意向公开、采购需求确定、采购文件内容审核、采购实施过程监督、合同签订及备案、履约验收、资金支付以及代理机构择优选择和代理项目事后考核等各环节,加大监督力度,提高政府采购活动的规范性和采购效率,不断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以实际行动营造最优政府采购营商环境。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