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州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情况通报

孟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023-07-17 00:00:00

孟州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情况通报

按照财政部、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的工作要求,以及《焦作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焦财采购〔2022〕11号)文件的部署安排,我局从2022年9月起,开展了孟州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孟州市财政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对代理机构作为我县政府采购监督评价对象,代理机构按成长型指标进行评价,随机抽取代理机构两个代表性项目作为检查项目,本次专项监督评价分为单位自查、书面审查和现场检查三个阶段进行。
首先代理机构按照前期实施方案的要求对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清单内容对代理项目进行自查,检查内容涵盖政府采购活动的全过程,主要包括委托代理、文件编制、方式变更、信息公告、评审过程、中标成交、保证金、合同管理、质疑答复及配合处理投诉等环节。
评价组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自评报告为基础,以备案资料、招标文件、响应文件及现场核实为依据。
二、存在的问题
从监督评价情况来看,代理机构对此次检查较为重视,能够对照检查要求进行自查,积极主动配合检查。代理机构的招标评审程序运行较为规范,项目负责人均能有效参与项目实施,能在项目招标各环节做到有档可查,并依据规定对采购信息、采购文件、中标(成交)结果予以公告,实现政府采购项目全过程信息公开。但检查过程中仍然发现一些问题,主要集中在代理协议签订、采购文件编制、信息公告和合同管理及履约验收等方面,与国家要求及社会公众的期望尚有一定差距。
河南英格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孟州市融媒体中心文化新闻中心大楼装修改造工程”(MZCG2021097号),存在施工组织设计评分因素未量化等问题。
河南诚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孟州市博物馆安防工程项目”(MZCG2021036号),存在未协助采购人编制验收方案等问题。
三、整改要求及整改情况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孟州市财政局通报了监督评价结果及主要情况,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对整改工作进行部署,明确要求代理机构要着力在优化政府采购市场营商环境、提升采购专业化能力等方面做出实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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