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2023-05-12
二、项目名称:濮阳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化器材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南嘉涵纺织品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区开发区须水河东路133号紫兰苑10号楼156室
被投诉人1:哈尔滨中升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示范新区55栋8单元1层2号(住宅)
被投诉人2:正赫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濮阳市中原路与濮上路交叉口荣域城市广场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代理机构就本项目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成交供应商哈尔滨中升科技有限公司有虚假承诺。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依据(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八章第七十七条规定;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章第七十二条的规定;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章第五十八条规定;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四章三十二条规定;
结果做出废除供应商哈尔滨中升科技有限公司中标资格,做出顺延第二名决策。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濮阳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