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3年上半年采购需求管理情况
进行监督检查的结果通报
市本级各预算单位:
按照《新乡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采购需求管理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对新乡市2023年上半年市本级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需求管理情况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3年上半年完成采购计划备案且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共90个,全部开展了采购需求调查。其中,属于《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范围的项目共有4个,分别是新乡市道路绿化中心2023-2025年度市区道路及游园绿化管养采购项目、新乡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新乡市2023-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承办商业保险机构招标项目、新乡市水利局河南省新乡市卫河共产主义渠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乡市振中街等三条城市道路工程项目,其他预算单位也基本能够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要求开展采购需求调查,采购需求管理整体规范合法。
二、存在问题
检查中发现,部分预算单位的采购需求确定书中拟采购标的的技术、商务要求不够详细;实施计划书内容不够全面;一般性审查和重点审查中审查人员信息不够完整。
三、意见建议
请各预算单位加强采购需求管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
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及《新乡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本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示范文本暨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的通知》(新财购〔2021〕6号)要求开展工作,为推动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我市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奠定基础。
新乡市财政局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