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南阳市淅川县财政局 2023-07-31 00:00:00

淅川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3-001

一、项目名称

淅川县公安局电动车号牌采购项目

二、 项目编号

2023-05-03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南易卡运智博物流有限公司

地址:西峡县紫金北路电商孵化园22052

被投诉人1:淅川县公安局

地址:淅川县楚都路

被投诉人2:河南政格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淅川县上集镇金融大厦3号楼9

相关供应商:唐河县耀盛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唐河县兴唐街道星江路南段309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提起投诉,我局依法受理。

投诉事项1:采购人淅川县公安局及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政格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向中标人核实该公司法人是否依法缴纳社保,仅通过该单位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部分内容便认定质疑不成立。投诉请求:应对采购人淅川县公安局及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政格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依据相关法规进行处理。投诉事项2:中标供应商唐河县耀盛交通设施有限公司法人未依法缴纳社保,不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条款。投诉请求:应废除中标供应商唐河县耀盛交通设施有限公司中标资格,并依据相关法规对该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进行处罚。

五、投诉处理决定

经调阅相关资料审查、外出核实及组织专家论证,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人如对上述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淅川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淅川县财政局  

2023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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