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新华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3年第1号)
一、项目编号:2023-05-49 二、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太阳能泡沫封堵型移动厕所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浙江森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新芜湖开发区新丰路8号浙江森和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承桂兰 被投诉人1:平顶山市新华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光明路与建设路交叉口西南角中转站楼上 被投诉人2:河南楷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建设路天湖苑北区10号楼三单元一楼东户 其他投诉相关人:河南聚海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新密市曲梁镇黄台村8组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处理。 投诉事项1.先送货后招标,先开工后补招标手续,流程倒置,不符合招标法。 投诉事项2.开标当天发中标公告,同时并发出了业主与中标单位的合同公示,程序不对。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作出以下处理决定:投诉人的第1、2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平顶山市新华区财政局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