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河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标准》和《巩义市2023年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有关要求,现对2023年8月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情况进行抽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本次共抽查19个政府采购项目,涉及市文广旅体育局、小关镇政府、康店镇政府、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康百万庄园、涉村镇政府、市农委员、鲁庄镇政府、市交通局、河洛镇政府、市城管局等13个采购单位,其中涉村镇大南沟村美丽乡村精品村项目、巩义市牛状元府环境整治挡土墙工程项目、巩义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表层土壤样点调查项目未按照《河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标准》第三条“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由采购人支付”的规定执行。
请涉村镇政府、市农委、市文广旅体局立即进行整改并确保不再发生,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于8月30日前报送市财政局采购办邮箱gycgb@126.com。
巩义市财政局采购办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