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政府采购预算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优化营商环境,防范廉政风险,长葛市财政局下发《关于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围绕完善采购人内控管理机制、合理安排采购实施计划、依法依规管理采购过程、依法妥善处理采购纠纷等十大方面,实现“四个全面覆盖”。
一是全面覆盖政策制度。将政府采购的最新政策要求融入采购人内控规范,提出建立政府采购议事决策工作机制、全面落实采购限额规定、强化内部审计监督等要求,聚焦采购人内控管理,全面助力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二是全面覆盖职责分工。要求各单位明确政府采购工作内部归口管理部门,建立与预算、财务、资产、使用等业务之间沟通协调的工作机制,并确定至少1名政府采购专责人员,有效解决了采购单位具体业务人员变动频繁、政策掌握不及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三是全面覆盖采购节点。将政府采购内控制度贯穿于政府采购执行的全流程、各环节。抓住编制采购预算、确定采购需求、落实采购政策、公开采购信息、签订采购合同、组织履约验收等关键环节、重要岗位和重大风险事项,从严管理、重点控制,不断提升政府采购质效。
四是全面覆盖纠纷处理。要求采购人健全政府采购询问、质疑答复机制,加强与质疑供应商的沟通,答复有理有据,避免激化矛盾,把好争议处理第一关。积极配合财政部门依法开展投诉调查或监督检查,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协助做好调查工作,有效处理供应商质疑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