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河南省新中友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信阳市羊山中学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的“信阳市羊山中学2023年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编号:信财公开招标-2023-83)的质疑答复不满,于2023年8月23日向本机关投诉。
二、投诉事项及相关内容
投诉涉及事项1:目前市场中能够同时满足所有质疑事项参数要求的只有特定一个品牌。
投诉涉及事项2:羊山中学回复提供的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文件和本次招标文件中采购的智慧黑板不是同一个产品。
投诉涉及事项3:羊山中学回复提供的部分证明文件未有生产厂家授权。
投诉涉及事项4:整机前置面板实体按键参数具有指向性。
三、处理决定和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1、2、3、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认为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四、相关当事人权利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信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3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