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编号:焦采磋商采购-2023-35 | ||||
| 二、项目名称:焦作市实验小学教学楼及连廊外立面改造项目 | ||||
| 三、相关当事人 | ||||
| 投诉人:河南中易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民主南路1319号解放区综合服务产业园区B09-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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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基本情况 | ||||
| 投诉事项:该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在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时,未按规定公示中标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诉请求:重新评审,给我们所有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提供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 ||||
|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 ||||
| (一)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投诉事项成立; (二)本项目采购文件存在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责令采购人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责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存在的违法、违规情形进行整改; (三)本机关已决定责令采购人终止采购活动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本机关对成立的投诉事项是否影响采购结果不再评判。 |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 投诉人及各相关当事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焦作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
| 焦作市财政局 | ||||
| 2023年9月15日 |
焦作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307)
焦作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2023-09-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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