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3年)

许昌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2023-09-28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编号:许财招标采购-2023-24
二、项目名称:许昌市中心医院腹腔镜系统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南快优好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新建路街道嫘祖路6号4楼
被投诉人1:许昌市中心医院
地址:许昌市文轩路666号
被投诉人2:许昌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地址:许昌市龙兴路与竹林路交汇处创业服务中心C座
相关供应商:河南格普特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魏武大道与隆昌路交叉口5G创新应用产业园C3#栋5层
四、基本情况
本机关正式受理了投诉人对“许昌市中心医院腹腔镜系统项目(不见面开标)”(项目编号:ZFCG-G2023055号)B包的投诉,经依法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取证,调阅该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现已审查结束。
投诉人认为:(1)中标方河南格普特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分项报价表中的4K超高清内窥镜系统,没有明确标明产品的厂家、品牌、规格、型号,投标人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属于无效投标;(2)河南格普特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分项报价表中医用显示器等设备的品牌、型号存在虚假投标;(3)怀疑河南格普特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业绩合同真实性;(4)河南格普特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虚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诉请求:(1)本项目的中标方河南格普特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上传的投标文件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内容进行完全响应,应视为无效投标;(2)本项目的中标方河南格普特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上传的业绩合同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存在虚假,应视为无效投标;(3)请许昌市政府采购办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法律相关规定,对河南格普特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上传的投标文件给予无效投标处理。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依法作出以下处理决定:投诉事项1-4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许昌市财政局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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