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3-002号)

南阳市淅川县财政局 2023-11-06 00:00:00

淅川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3-002

一、项目名称

淅川县农业农村局淅川县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奖补项目第4标段(四次)

二、 项目编号

2023-08-36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南鸿马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管城区货栈街172

被投诉人:淅川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淅川县北区政务大厦13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提起投诉,我局依法受理。

投诉事项:1、该项目第一中标人凯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存在造假嫌疑。2、质疑函回复凯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投标产品信息只能其自己查到,没有正式的官方网站公布(918日仍未公布),评审专家就这样认为其投标产品是符合招标要求的,这样的回复严重缺乏严谨性,我公司对评审专家及回复内容的公正性、公开性提出投诉。不能以自圆其说作为证明材料。3、凯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价格分、质保期得分都不是满分,被评定为中标人,我公司认为该项目评标缺乏公开性、公正性、公平性。对此提出投诉。4、未公布中标人的全部诚信库信息。

投诉请求:1、请公布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中证明产品符合招标要求的证明材料。2、请提供凯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工信部装备部工业发展中心公布的公告数据,且开标时有效的证明。3、请公布此次评标的各项得分,以证明评标的公开性、公正性、公平性。4、按招标文件规定,公布中标人上传诚信库信息。

五、投诉处理决定

经调阅相关资料审查、核实及组织专家论证,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人如对上述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淅川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淅川县财政局  

2023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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