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下载]为进一步创新政府采购诚信管理模式,营造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我市于近日印发《禹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主体“四方”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积极开展政府采购分类信用评价工作。该工作主要依托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的“信用管理”模块,以单个政府采购项目为评价基础,依据详细的评价指标,采用“分节点、分步骤”在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主体之间进行互评。
通过开展信用评价,可以进一步提高采购人的政府采购业务素质,提升代理机构的专业水平,促进评审专家规范开展项目评审,引导供应商树立守信践诺的经营理念,促进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同时,通过建立常态化的信用评价工作机制,将各类采购主体纳入监管范围,形成政府采购监督检查综合信息,利用大数据对各类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失信行为进行分析,从而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监管水平。
附件:《禹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主体“四方”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