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编号:沁政采公开-2023-37 | ||
| 二、项目名称:沁阳市教育体育局普惠性幼儿园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 | ||
| 三、相关当事人 | ||
| 投诉人:成都鸿瑞铭泰科技有限公司 | ||
|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聚贤街34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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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基本情况 | ||
|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投诉,本机关受理处理。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河南豫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利用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谋取中标、成交。 投诉请求: (1)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暂停采购活动。 (2)认定河南豫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取消其中标资格。 (3)对河南豫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无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处理。 | ||
|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 ||
|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作出投诉处理决定如下: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 投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沁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沁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
| 沁阳市财政局 | ||
| 2023年11月8日 |
沁阳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3年第1号)
沁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023-11-08 00:00:00
- 投诉处理决定书-2023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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