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3-424 | ||||
| 二、项目名称: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心理健康教育标准化建设项目 | ||||
| 三、相关当事人 | ||||
| 投诉人:河南北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诉人”) | ||||
|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北环路57号1号楼14层25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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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基本情况 | ||||
|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处理。投诉事项:成交供应商所投产品10项参数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投诉请求:对中标结果做出无效废标处理并重新招标。 | ||||
|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 ||||
| 成交供应商所投产品存在2项参数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该部分投诉事项成立,根据磋商文件评审方法和标准扣分后不影响成交结果;其他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裁定:部分事项成立,不影响成交结果,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其他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驳回投诉。 |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 无 | ||||
| 河南省财政厅 | ||||
| 2023年11月17日 |
河南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3年第23号)
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2023-11-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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