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下载]根据《沁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工作通知》文件精神,按照我市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工作安排,现对35个政府采购项目涉及24家预算单位进行了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信息公告内容检查
1、
采购意向公示
情况
。
所抽检项目的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均在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开展采购意向公示,均能按照“采购标的名称,采购标的所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采购标的数量,以及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完整、准确填写,但大部分单位未做到一次性公开本单位全年度采购意向。2、
内控制度建立
情况
。
检查中各预算单位均建立有内控制度,但除沁阳市电商中心、沁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制度形式明确分管政府采购及其营商环境工作牵头领导、责任科室及政府采购专管员及岗位职责外,其他单位均缺少此项内容。3、
采购公告
发布情况。
本次检查中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均按要求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4、
采购结果公告发布情况。
检查的项目均能够及时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即在评审结束后1日内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二、采购文件编制
检查项目中,各预算单位均能通过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等措施积极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且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上限执行价格扣除等优惠措施。
三、合同管理方面
1、合同签订。
抽查的采购单位中,大多数单位没有按照我市《沁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工作通知》要求,将合同签订时间压缩至1日内。2、合同公告及备案。
根据我市《沁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工作通知》要求,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完成,同时在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完成合同备案。检查中只有少数项目均可在签订当天完成合同公告及备案,大部分项目合同公告及备案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四、采购需求实施情况
抽查的项目均能按照《沁阳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的通知》要求编制采购需求,并上传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需求是政府采购活动精准高效执行的基础,下一步将持续加强采购需求管理,对于不建立规范采购需求的,将不予备案。
五、限额以下服务和工程超市平台使用情况
根据本次抽查的项目单位,要求报送限额以下服务和工
程超市平台使用情况的档案资料,但大部分单位未提交开展这项活动的档案资料。
六、项目档案管理情况
对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档案管理情况进行了抽查,采购单位、代理机构的项目档案管理均比较规范,但仍存在少数较近项目资料没有及时整理、归集、装订的情况。
七、有关要求
1、严格落实政策。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提高政策认识,按照规定要求积极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各预算单位要加强年度采购意向公告,尤其服务项目采购意向,应尽可能详细、完整公开项目采购需求,对内容较多的可以附件形式上传公开。切实履行采购主体责任,选择执业水平高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加强单位内控管理,建立对采购文件的内部审核责任制,同时强化对代理机构执业行为的监督和考核。
代理机构要严格按照确定的采购需求认真编制采购文件,并加强对采购文件、信息公告等内容的审核,切实提高执业能力和采购效率。
2、严格措施,确保实效。
本次抽查24家预算单位,大部分单位比较配合,但也有极个别单位因重视不够,工作不力,逾期不报送检查情况,在检查过程中存在问题较多等。各预算单位要逐一建立问题台账,及时分解落实到相关责任科室和责任人,限时加以解决,立行立改。3、
建立长效机制。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专人管理制度,由专人专门负责政府采购工作。同时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强化内控管理,从政府采购意向公开、采购需求确定、采购文件内容审核、采购实施过程监督、合同签订及备案、履约验收、资金支付以及代理机构择优和代理项目事后考核等各环节,加大监督力度,提高政府采购活动的规范性和采购效率,不断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以实际行动营造最优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沁阳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