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编号:高新政采招标-2023-15 | ||||
| 二、项目名称: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治理委员会“雪亮工程”维保项目 | ||||
| 三、相关当事人 | ||||
| 投诉人:河南省巨智宇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
|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和平大道双岗西路社区301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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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基本情况 | ||||
| 投诉人对“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治理委员会‘雪亮工程’维保项目(二次)”(项目编号:高新政采招标-2023-15)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出投诉,本机关依法审查,并经投诉人修正后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1:投标格式违规修改。 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16.1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需要在响应性文件中对该项进行书面响应。 投诉事项3:中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没有体现具体办公地点,没有按照招标文件对采购人需求进行有效的响应。 投诉事项4:维保项目维保内容中格式不正确。 | ||||
|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 ||||
|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认定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 无 | ||||
| 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 ||||
| 2023年12月14日 |
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3年第03号)
新乡高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2023-12-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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