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3年3号)

商丘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2023-12-18 00:00:00

一、项目编号:商财采磋-2023-83

二、项目名称:商丘市城市亮化中心2023年城市照明维修材料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商丘泽汇贸易有限公司

址: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嵩山路西段路北豫东商业广场

被投诉人1:商丘市城市亮化中心

地址:商丘市梁园区果园路58号

被投诉人2: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宏图街与聚源路交叉口东80米华启聚源国际A座7楼702

相关供应商:江苏现代照明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高邮市送桥镇扬菱路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处理。投诉事项:“商丘市城市亮化中心2023年城市照明维修材料项目(二次)”磋商小组成员中的采购人代表楚原非采购单位的在职在岗工作人员,系评审专家库的专家,不得担任采购人代表。本项目中采购人委托楚原作为采购人代表违反法律规定,本项目应作废标处理,择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处理决定如下:

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商丘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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