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的通知

遂平县采购办 2023-12-19 00:00:00

为深入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精神,依法加强和完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规范集中采购机构执业行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要求,拟对你单位2023年度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本次监督考核范围是2023年度你单位集中采购项目代理及相关工作完成情况,涵盖政府采购活动的全过程,本次监督评价涵盖各种采购方式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

2.政府采购范围、采购方式、采购程序、采购价格、资金节约效果、委托代理、项目进场、文件编制、方式变更、信息公告、专家抽取、开评标过程、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合同管理、质疑答复、场地设备等内容。

3.内部管理监督制度情况,包括岗位设置、财务制度、培训情况、档案管理等方面;

4.从业人员职业素质、专业技能和廉洁自律情况;

5.服务质量、信誉状况和满意度情况;

6.有无违法行为。

集中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考核依据文件清单 (见附件1)

三、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从通知下发之日开始,具体安排如下:

()自查阶段(20231218日至1222)被考核单位根据财政部门考核通知要求,准备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相关的文件、数据和资料,对2023年执业情况形成书面自查报告,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加章后(包括电子版)一并报送财政局。

()集中考核阶段(20231225日至1228)财政部门成立考核工作组,对被考核单位提供的资料采取书面审查与现场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依照集中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考核测评体系(见附件2,发电子版邮件)进行打分。根据考核采购项目的操作执行情况,制作检查工作底稿。

()汇总报告阶段:(202412日至15)考核工作组根据考核情况,实事求是撰写集中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考核工作报告,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考核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级次。考核得分90分以上的为优秀;8089分的为良好;6079分的为合格;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

四、考核要求

()要高度重视。被考核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协作配合,做好监督考核所需文件档案、数据报表及有关材料的整理和备查工作,同时确保各类报送材料真实、完整、清晰,建立专人联络机制,确保监督检查评价工作顺利实施。

()认真开展自查。被考核单位要认真组织,切实开展好自查工作,并形成书面报告。在本次检查中,如发现代理机构存在修改档案资料、提供虚假资料等违法违规问题,将依法依规给予处理处罚。

()强化结果运用。强化监督考核结果的总结和运用,通过监督考核,切实整改掉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的违规问题,着力提升集中采购机构专业化水平,促进政府采购活动更加规范化,努力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联系人:遂平县财政局采购办

联系电话:0396-4902783

电子邮箱:spxcgb@126.com

        202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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