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22-48 | ||||
二、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局关于2022年学校购置教学设备项目 | ||||
三、相关当事人 | ||||
投诉人:山东江小珠贸易有限公司 | ||||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泉城路268 号永安大厦8楼CO3 | ||||
|
||||
|
||||
四、基本情况 | ||||
投诉人因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局关于2022年学校购置教学设备项目第九包(项目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22-48)”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3年12月6日向本局提起投诉。经审查,本局正式受理。 本局在处理投诉过程中,投诉人于2024年1月9日递交了《撤销投诉书》,撤回投诉。 | ||||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财政部门受理投诉后,投诉人书面申请撤回投诉的,财政部门应当终止投诉处理程序”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条“财政部门受理投诉后,投诉人书面申请撤回投诉的,财政部门应当终止投诉处理程序,并书面告知相关当事人”的规定,处理如下: 终止“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局关于2022年学校购置教学设备项目第九包”的投诉处理。 特此告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财政局(金融工作办公室) | ||||
2024年1月10日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财政局(金融工作办公室)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3年第04号)
郑州航空港实验区财政审计局(金融办)
2024-01-10 00:00:00
本网发布内容已拥有版权或授权。如需转载,须获得书面授权,并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https://www.caigou2003.com)”及作者姓名,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准确性。否则,将追究侵权法律责任。
版权合作邮箱:liuhui#caigou2003.com(发邮件时#换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