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财政局(金融工作办公室)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3年第04号)

郑州航空港实验区财政审计局(金融办) 2024-01-10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22-48
二、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局关于2022年学校购置教学设备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山东江小珠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泉城路268 号永安大厦8楼CO3
被投诉人1:河南聚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绿地新都会8号楼 503-3
被投诉人2: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局
地址:河南省郑州航空港新港大道22号
相关供应商:河南诺维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东)金水东路 85 号雅宝国际广场1号楼10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局关于2022年学校购置教学设备项目第九包(项目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22-48)”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3年12月6日向本局提起投诉。经审查,本局正式受理。
本局在处理投诉过程中,投诉人于2024年1月9日递交了《撤销投诉书》,撤回投诉。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财政部门受理投诉后,投诉人书面申请撤回投诉的,财政部门应当终止投诉处理程序”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条“财政部门受理投诉后,投诉人书面申请撤回投诉的,财政部门应当终止投诉处理程序,并书面告知相关当事人”的规定,处理如下:
终止“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局关于2022年学校购置教学设备项目第九包”的投诉处理。
特此告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财政局(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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