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襄财采监【2024】2号)

襄城县财政局采购办 2024-01-09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编号:襄财招标采购-2023-41
二、项目名称:图书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北静苑图书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涿州市码头镇洋泗庄村党京路199号
被投诉人:河南省许昌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许昌市七一路12号
四、基本情况
1、中标供应商提供业绩的不符合性
经审核,中标单位提供业绩均为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认定该投诉事项不成立。
2、中标供应商以及其他公司的报价问题。
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文件中凡标有★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条款,投标文件须完全响应,未实质响应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经审核,中标供应商报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对其他公司的报价,评标委员会的处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认定该投诉事项不成立。
3、给予废标处理解决。
经审核,调阅相关文件及资料,结合投诉人投诉理由及法律依据,认定该项投诉不成立。
4、招标文件评分标准存在区间分值太大,主观分值因素太强烈,存在倾向性。
经审核,投诉人已参与该项目的投标活动,在开标前已认可招标文件要求,认定该投诉事项不成立。
5、中标供应商报价一览表以及投标文件公示。
经审核,该项目公示公告符合相关规定,认定该投诉事项不成立。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投诉人投诉事项均不成立。
六、其他补充事宜
襄城县财政局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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