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修武县政府采购预算单位
监督检查情况通报
根据《2022年开展全县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修财采购〔2022〕7号)文件精神,按照我县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工作安排,抽取3家预算单位共6个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信息公告内容检查
1、采购意向公示情况。本次抽检的6个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均在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均能按照“采购标的名称,采购标的所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采购标的数量,以及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完整、准确填写。
2、内控制度建立情况。本次检查的3家预算单位均建立有内控制度,均按照内控制度的相关规定完成限额以下政府采购活动。
3、采购公告发布情况。本次检查中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均按要求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4、采购结果公告发布情况。检查的项目均能够及时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二、采购文件编制
检查项目中,各预算单位均能通过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等措施积极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且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上限执行价格扣除等优惠措施。
三、合同管理方面
1、合同签订。抽查的采购单位中,除自然资源局“2023年森林草原……编制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项目”及水利局”农村饮水安全检测项目”外,大多数单位没有按照我县《修武县优化和提升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将合同签订时间压缩至1日内。
2、合同公告及备案。根据我县《修武县优化和提升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完成,同时在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完成合同备案。检查中存在部分项目合同公告及备案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四、采购需求实施情况
抽查的项目均能按照相关要求编制采购需求,并上传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需求是政府采购活动精准高效执行的基础,下一步将持续加强采购需求管理,对于不建立规范采购需求的,将不予备案。
五、限额以下服务和工程超市平台使用情况
根据本次抽查的项目单位,现场查看限额以下服务和工
程超市平台使用情况的档案资料,自然资源局2023年购买16笔,共137.4万元;水利局2023年购买19笔,共162.1万元。
六、项目档案管理情况
对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档案管理情况进行了抽查,采购单位、代理机构的项目档案管理均比较规范,但仍存在少数较近项目资料没有及时整理、归集、装订的情况。
七、有关要求
1、严格落实政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提高政策认识,按照规定要求积极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各预算单位要加强年度采购意向公告,尤其服务项目采购意向,应尽可能详细、完整公开项目采购需求,对内容较多的可以附件形式上传公开。切实履行采购主体责任,选择执业水平高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加强单位内控管理,建立对采购文件的内部审核责任制,同时强化对代理机构执业行为的监督和考核。
代理机构要严格按照确定的采购需求认真编制采购文件,并加强对采购文件、信息公告等内容的审核,切实提高执业能力和采购效率。
2、严格措施,确保实效。本次抽查3家预算单位,在检查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各预算单位要逐一建立问题台账,及时分解落实到相关责任科室和责任人,限时加以解决,立行立改。
3、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专人管理制度,由专人专门负责政府采购工作。同时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强化内控管理,从政府采购意向公开、采购需求确定、采购文件内容审核、采购实施过程监督、合同签订及备案、履约验收、资金支付以及代理机构择优和代理项目事后考核等各环节,加大监督力度,提高政府采购活动的规范性和采购效率,不断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以实际行动营造最优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修武县财政局
2023年12月25日[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