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政府采购信息发布行为,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促进政府采购规范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对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结果公告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核查范围
本次核查范围为2023年4-12月份代理机构在濮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发布的政府采购结果公告。
二、检查内容
政府采购结果公告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等内容。
三、检查对象
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河南高瑞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河南鸿信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铭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江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盛华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河南四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河南正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瑾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濮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河南豫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荣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永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智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诺天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中晟育兴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卓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韵天隆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郑州中正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河南良智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河南鸿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四、发现的问题
本次共计检查118条政府采购结果公告信息,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附件中有无法正常使用的*.gef文件;附件未公示评审情况或评审资料不完整;未当日公告评审结果;附件未公示采购文件;评审日期上传错误;附件文件名称不规范等。
五、工作要求
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高度重视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对照以上存在问题举一反三,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在今后工作中,以完善内控制度为抓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我市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切实履行发布主体责任,加强政府采购公告信息审核,全面、准确、完整的发布采购信息,持续提升采购透明度,杜绝再次发生类似问题。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