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政府采购信息发布行为,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促进政府采购规范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对市本级采购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 核查范围
本次核查范围为2023年4-12月份代理机构在濮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发布的政府采购采购公告。
二、 检查内容
政府采购采购公告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等内容。
三、 检查对象
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河南高瑞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河南鸿信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铭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河南省江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河南盛华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河南四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河南豫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河南正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濮阳市政府采购中心、荣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永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智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诺天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中晟育兴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中韵天隆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卓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中正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河南良智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河南鸿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河南君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 发现的问题
本次共计检查142个采购公告信息,主要存在以下10个问题: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不完整或无内容,公告中未明确采购政策落实方式;申请人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需加强审核;合同融资政策未告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评审折扣描述、引用文件有误;中小企业价格扣除比例过低,未落实财库[2022] 19号;采购公示项目信息及采购人信息地址不完整;附件未上传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或未附采购文件;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政策未告知;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出现重复矛盾表述;信用查询主体未明确等。
五、 工作要求
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高度重视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我市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切实履行发布主体责任,全面准确完整的发布采购信息,提升采购透明度,杜绝再次发生类似问题。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