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2023 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和《关于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航空港区财政局于11-12月对全区各采购单位进行了2023年度政府采购领域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本次检查采取单位自查与书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范围包括2023年已完成计划备案的区级政府采购项目。其中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管理、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检查为不定向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程序实施,随机抽取被检查单位,其单位的最大预算金额项目纳入采购需求检查范围,其他方面检查为定向检查。
通过检查发现,全区大部分采购人在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任务、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制度、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功能中,积极作为、管理规范。其中较好的有八千办事处、滨河办事处、建设局(生态环境分局)、教文卫体局等。同时也发现,个别单位在采购工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采购需求管理、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等方面存在问题,如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未预留中小企业或未对小微企业给予评审价格扣除、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变相由代理机构支付、未切实组织采购需求管理并进行一般性和重点审查、采购项目首付款比例未达到优化营商环境措施要求等。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已通知其开展针对性的整改,要求其采取措施、建章立制,确保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要求落到实处。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