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3-1217 | ||||||
二、项目名称:周口师范学院2023年照明节电改造项目 | ||||||
三、相关当事人 | ||||||
投诉人:河南华胜防水防腐工程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管城区航海东路491号院1幢1-2层附12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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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基本情况 | ||||||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提起投诉,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成交供应商产品参数与磋商文件不符,对得分有异议。2、采购代理公司的质疑函回复中未提供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证实事实依据。3、采购代理机构把属于商业秘密的质疑公司名称透露给成交供应商。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 ||||||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 ||||||
在处理投诉事项1的过程中,发现其他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违规问题,项目废标,其他投诉事项不再审查答复。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部分成立,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河南省财政厅 | ||||||
2024年1月25日 |
河南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第4号)
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2024-01-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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