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第1号)

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2024-01-25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3-1025
二、项目名称:洛宁县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洛阳市宣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61号3-25幢1-1402
被投诉人1:洛宁县人民法院
地址:洛阳市洛宁县新宁大道与王协大桥交叉口西500米
被投诉人2: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伊洛路与瀛洲路交叉口
被投诉人3:龙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交供应商”)
地址:洛阳市洛南新区开元大道256号1905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处理。投诉事项:成交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投诉事项成立,成交供应商成交结果无效。
六、其他补充事宜
河南省财政厅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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