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编号:2023-08-3 | ||||||
| 二、项目名称:新乡市第四十五中学理化实验室建设项目 | ||||||
| 三、相关当事人 | ||||||
| 投诉人:江苏永城科教设备有限公司 | ||||||
| 地址:扬州市江都区浦头镇巷口工业区135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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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基本情况 | ||||||
| 投诉人投诉称:1、鄄城鑫鑫科教仪器有限公司无《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没有分装资质。 2、评审过程存在异议,专家评审有偏向性。中标单位以高价谋取中标,以谋取国家财产中标结果不公平、不公正。 3、评审过程存在异议,专家评审有偏向性。 | ||||||
|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 ||||||
| 我单位认定投诉事项2不成立,投诉事项1、3部分成立。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认定中标结果无效,本项目废标,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 无 | ||||||
| 新乡市红旗区财政局 | ||||||
| 2024年2月4日 |
新乡市红旗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红财监诉决(2024)1号)
新乡市红旗区财政局
2024-02-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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