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县财政局行政处罚处理结果公告(原财购【2024】1号)

原阳县财政局 2024-02-04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编号:2022-08-14
二、项目名称:原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阳县2022年自然灾害生活类救灾物资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河南倍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金穗大道与牧野大道交汇处
四、基本情况
河南倍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原阳县2022年自然灾害生活类救灾物资采购项目》中标三分包后,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三)款。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六计壹万肆仟壹佰玖拾贰元伍角捌分(2365430元*0.006=14192.58元)的罚款。
六、其他补充事宜
原阳县财政局
2024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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