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平财购诉决〔2024〕1号)

新乡平原新区管委会财政局 2024-02-22 00:00:00

一、项目编号:2023-12-8

二、项目名称: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教育体育局平原示范区实验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新乡市明豪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封丘县尹岗镇段寨村四组

被投诉人1:河南共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乡市和平路南段178号

被投诉人2: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教育体育局

地址: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第一初级中学培训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投诉称:1、判定投诉人因报价明细表序号与谈判文件要求不符,未通过符合性审查标准,被废标;2、评标违反“谈判文件”中“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中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不再进行谈判,谈判小组当场告知供应商。”;3、中标人未完全响应谈判文件评审办法和评审程序的符合性审查却能顺利中标;4、代理公司越权违法回复投诉人质疑函。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本局认定投诉人投诉事项1成立;投诉事项2部分成立,但不影响评标结果;投诉事项3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投诉事项4不在已质疑事项范围内,予以驳回投诉处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财政局

20242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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