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县财政局多措并举规范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

光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2024-04-18 00:00:00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履约验收支付等相关工作,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质量,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优化政府采购诚信践诺环境,光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多措并举严格规范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提高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时效性。

一、完善制度建设,提高履约验收规范性。一是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履约验收流程的通知》财购【20243号文,明确了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责任主体、验收时限、验收方式等相关流程,规范采购人、供应商政府采购行为,促进政府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开展。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通知》,要求各采购人就采购预算、代理机构选择、采购方式确定等重点环节制定完备的制度规定,并将政府采购的主体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建立考核追责机制。三是进一步厘清采购人主体责任范围。印发《关于对政府采购实施一项目一承诺责任管理的通知》,实施采购人责任制管理,确保相关指标在采购项目具体执行中的落实。

二、运用“互联网+政府采购”方式,加强监督检查。通过平台对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实时监控,对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的,财政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

三、加强信用评价管理。加大诚信体系建设将落实履约验收的政策规定纳入信用评价,无正当理由,未进行履约验收或逾期验收的,财政部门将定期通报并予以信用扣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将履约验收管理纳入常态化监管范畴,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集中审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验收专家及第三方专业机构在参与项目合同履约验收支付过程中的违法违规信息纳入诚信记录,并依法进行处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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