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第18号)

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2024-06-03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3-1217
二、项目名称:周口师范学院2023年照明节电改造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南三原色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5号
被投诉人1:周口师范学院
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文昌路东段
被投诉人2: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116号河南省农业科学院院内西南角原农信楼
相关供应商:河南众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复兴路建业未来城2号楼1单元108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处理。投诉事项:
1.我司最终报价1460000元,并提交了澄清说明。我司在产品、质量、服务符合采购需求的情况下,因价格低被废标。我司对废标处理不予认可。
2.采购代理机构在回复中未对我司质疑关键问题作出回复,未对第一次招标与第二次招标的价格差作出实质性回复。
投诉请求:组织第三方询价单位进行市场询价,撤销我司因价格低的废标理由,重新评审打分确定中标人。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作出行政裁决如下:投诉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投诉事项2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河南省财政厅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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