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第10号)

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2024-06-03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3-890
二、项目名称:许昌学院屋顶光伏发电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华安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 122 号建业凯旋广场A座22楼2203室
被投诉人1:许昌学院
地址:许昌市八一路88号
被投诉人2: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
相关供应商:创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林州市采桑行政街37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处理。投诉事项:
1、中标公告未公示中标供应商的全部主要设备信息,中标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应为无效投标文件。
2、中标公告显示中标供应商的屋顶防水面积为12000㎡,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约13410㎡。
投诉请求:取消中标供应商的中标资格。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的规定,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河南省财政厅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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