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第7号)

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2024-04-22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4-35
二、项目名称:新乡医学院人体科学馆建设教学配套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南宏科卫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贺江路78号橄榄城B座1522号
被投诉人1:新乡医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601号
被投诉人2: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与农业路交叉口北100米路西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信楼一楼
被投诉人3:大连鸿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标供应商)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旅顺经济开发区广源街36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4.中标供应商所投货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在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投诉人存在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情况。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四)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河南省财政厅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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