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4-42 | ||||
| 二、项目名称:张仲景国医大学筹建处标准化考场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 | ||||
| 三、相关当事人 | ||||
| 投诉人:河南天之翼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诉人”) |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祥盛街3号2号楼9层909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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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基本情况 | ||||
|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代理机构不具备回复本项目质疑函的资格;2.本项目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的情形;3.采购人未将部分产品分开采购,未将部分产品分散采购;4.磋商文件具有倾向性、排他性;5.磋商文件评审标准的分值设置具有倾向性、排他性;6.磋商文件中部分产品技术参数设置具有指向性。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 ||||
|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 ||||
|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6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驳回投诉。 |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 无 | ||||
| 河南省财政厅 | ||||
| 2024年4月9日 |
河南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第6号)
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2024-04-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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