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MD-CH-【2024】1号
二、项目名称: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驻马店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驻马店市创业大道1099号人力资源产业园
被投诉人1: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采购人”)
地址:驻马店市解放路西段
被投诉人2:驻马店市成浩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
地址:驻马店市金盾路8号开发区五小公寓楼东单元6楼西户
相关供应商:河南天将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交供应商”)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燕寿街7号院康帆商务22楼2211、2213、2222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提起投诉,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成交供应商提交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河南省财政厅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