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鲁山县财政局 2024-05-14 00:00:00

鲁山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第1号

一、项目编号:2024-02-14

二、项目名称:鲁山县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处理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平顶山市保德利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址:平顶山市宝丰县李庄乡翟庄村南

被投诉人1鲁山县人民医院

  址:鲁山县尧山大道东段

被投诉人2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北环路6号

相关供应商:平顶山利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叶县任店镇尚武营村南800米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2为:利盈公司没有依法缴纳养老保险金,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养老保险金的良好记录的特定资格要求,利盈公司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行为、利盈公司从成立以来没有服务过任何三级医疗机构,没有实质性满足“医疗废物处置公司要有处理三级医院医疗废物的能力”这一招标文件要求。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作出处理决定如下:

(一)保德利公司投诉事项1成立,认定利盈公司中标结果无效。

(二)保德利公司投诉事项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其他问题依法另行处理。

                                   鲁山县财政局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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